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与权限1.依据项目安全生产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参加交底,同时常常监督检查;2.落实施工组织计划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转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仔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学习,杜绝违规违章指挥现象;3.负责安全物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指导、监督材料、设备部门的采购工作,确保从合格供应商处进行采购,保证所购置安全物资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要求;4.组织现场有关人员依据合同内容向分包方进行施工交底;安排专人对分包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全程监控。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做好各项记录和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5.组织对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的验收。理顺和协调总包与分包、工种与工种间在施工中的互相配合关系;从技术和管理上实行措施,使施工过程当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始终处理受控状态;6.常常组织参加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施工安全情况进行持续的整改和完善。将检查验证的状态进行记录和标识,防止安全设施、设备的非预期使用留下安全事故隐患;7.对存在隐患的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及时组织整改,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必要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其进行复查验证;当确定险情排除并实行可靠措施后方可恢复施工;8.组织对所有员工安全知识和遵守相关规章制度的教育,提高员工自我保护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做好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检查、控制、检验、标识、隐患控制、员工培训教育等安全管理记录;9.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并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时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并实行有效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