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门窗阳光棚安装施工安全措施1、工作安全1)每日上班前施工场地安全员须检查施工场地及人员的安全措施,凡不合乎规定者不许上工
2)每日请施工人员阅读施工场地安全守则,并请施工人员签字以示负责
3)施工时时刻注意检查实际施工情况,若有不合乎规定者立即整改,整改检查后才许施工
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4)施工时材料放置,不可放置于易掉落处,且于下方须放置围篱
有附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5)对于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必须在施工之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方能投入使用
安装施工机具备使用之前必须进行严格检验,手电钻、电动改锥、焊枪等电动工具须作绝缘电压试验,手持玻璃吸盘,须检查吸咐重量和吸咐持续时间试验
6)施工人员须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带,防止人员及物件的坠落
7)在高层建筑门窗雨蓬安装与上部结构施工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须设挑出 3m 以上防护装置,建筑在地面上 3m 左右,应搭设挑出 6m 水平安全网,假如架设竖向安全平网有困难,可实行其他有效方法,保证安全施工
2、防火安全施工现场应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命区等区域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现场应当配备足够消防器材,由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换,确保完整好用,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 10m,与易燃易爆物的距离不得少于 30m,如达不到此距离要求,应当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实行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得进行焊、割作业;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得进行焊、割;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的情况,不得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