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加强大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目前对于停车场的管理,很多大中城市都是以交管局停车管理处作为主管部门。根据天津市交管局提供的最新统计资料,截至 2025 年上半年,天津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 120 余万辆,以年均 10 万辆的速度递增。假如参考国外大城市中心城区停车泊位与汽车保有量的经验比例 11.2~1.5来计算,以上限 1.5 计算,天津市目前需要有 18 万个公共停车泊位,而目前公共停车泊位不足 8 万个,存在将近 10 万个泊位的缺口,公共停车位缺口比例已经超过 50%,这一情况导致占路停车问题严重。XX 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现在的机动车保有量计算,北京需要增加 100 万个车位,才能解决停车难问题。相关专家估计,根据“一车一个基本车位,15 辆车一公共车位”的国际通用标准。到 2025 年,北京公共停车位缺口为 38 万个,基本停车位缺口为297 万个,上海缺少 12 万个公共停车泊位。目前,很多大中城市占路停车的比例高达 80%~85%,远远超出了占路停车比例 50%左右的一般国际标准,XX 市内白天有 1/3 的停车占用道路面积,夜晚有 100 万辆左右的机动车没有合法车位。这一情况导致不少新修建和拓宽的道路由于两侧占路停车使通行能力大为下降。目前,公共停车场(楼)项目建设在一些大中城市中未被列入城市基础设施项目中,对参加公共停车场建设的投资者而言,不能享受有关基础设施方面的优惠政策。因此许多开发商不愿投资。以天津市建成的翔宇广场地下停车场为例,每个停车泊位投资额为 35 万元,项目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基本上在 20 年以上,因此,假如没有政府优惠政策的引导,公共停车场建设难以有充沛的资金保障。另外,由于缺乏一部权威性的统筹停车业管理和监督的全国性法规,导致诸如停车业整体规划布局、停车场经营与建设等全局性的问题难以从法律层面贯彻和落实,在特别大程度上制约了大中城市停车业的良性进展。建议:加强大中城市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 第一个是设立公共停车场建设进展专项基金,基金必须统一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由相关主管部门(主要是建委)拟订年度资金使用计划,专项用于补贴或建设停车场,严格防范资金被挪用。 第二个是制定合理的财税优惠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鼓舞配建停车场对外开放,对于配建泊位数超额并向社会开放的单位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三是建立健全停车场建设管理的全国性法规。建议有关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借鉴日本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