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到底听谁的
应急救援现场,到底谁有至高指挥权
就《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中的有关规定来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拥有这个至高的权力
可在实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各项规定与实务操作的结合似乎还是存在一些现实的困惑
目前,在应急救援工作中,存在着层级过多、重复下达命令的情况,这一问题不得到彻底解决,应急救援很难达到科学、快速的最高要求
那么层级过多,到底听谁的
参加过多起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某位基层工作人员告诉笔者,在实际救援工作中,他们时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某县发生了事故,启动县级应急预案后,相关人员由县安监局局长带队,快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后,作出救援安排
刚要开始行动,副县长抵达,安监局长向副县长汇报事故情况,副县长又作出新的救援安排方案
刚要开始行动,再上一级,也就是市安监局局长抵达,副县长又开始向市安监局局长汇报事故情况,市安监局局长作出救援安排
刚要开始行动,副市长又到了……层层级级无穷尽也
层级过多,是众多应急救援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困扰
它在特别大程度上减缓了应急救援工作的进度速度,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因为《应急预案》只规定现场救援指挥部有现场救援的至高指挥权,但这个指挥部的构成,却在《应急预案》中未加以明确
每名上级领导到达现场,是不是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指挥部的重要成员了呢
是不是一定要向其汇报事故情况,并等待他作出“新”安排后,才能展开救援呢
这些均值得人们深思
理论上讲,逐层汇报,会影响救援进度速度,但现场救援人员为何还乐此不疲呢
除了“官儿大压死人”,关键还在于可以减免自己的责任——谁拍板儿谁负责,天塌下来,个儿高的顶着,这是一些为官者明哲保身的思维逻辑
这种思维与现实,影响救援进度速度应该是个不争的事实
那么,回过头来想一想,我们为什么制定应急预案呢
不就是为了事到临头的时候,有个科学的程序来保障应对突发状况的处置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