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工程安全责任合同甲 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部 乙 方:砼工班组 为了进一步落实《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在施工管理中体现“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基本原则,结合工程施工质量进度,“以人为本,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安全责任协议。 一、在施工中应当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进入施工场地之前,参加施工人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服从指挥,人品高尚才能进入施工场地工作。并且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劳动保险,无证件或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施工场地操作,进入施工场地必须配戴安全帽,不准穿拖鞋。上架前必须检验架子是否安全牢固,平稳等一切符合法律规范才能进行作业,谁违章谁负后果责任。 二、班组长常常贯穿安全条例,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统一标准即 JG59-99 的各项指标要求仔细贯彻执行。 三、甲、乙双方负责人对职员要常常进行贯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法律规范、标准的教育,不断提高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人员的安排指挥,仔细完成甲方交给的各项安全生产的指标任务。 五、乙方在施工中,班组长为现场施工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有监督本班组长安全生产的责任。并按相关安全生产规定仔细领导全班组工作人员在保证安全的同时按质按量的进行生产。 六、乙方在工程中,违规违章操作,不按安全章程规定执行或不慎所出现的伤亡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即不承担误工费,医药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施工场地上如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甲方按相关规定追究其乙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七、甲、乙双方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尽其职,仔细管理好本职工作。 八、因建筑行业比较特别,实属高空作业,机械劳力互相配合,室外每项工程都将安全列入首要位置,双方明确责任划分情况,按法制性管理生产。 九、以上各条款通过双方共同协商,本着自愿原则,并无副勒现象存在,经双方签字或手印盖章后无需公证,具备法律效力,双方自行遵守。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手续经济了结后无相关责任自然失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工程项目部 甲方代表(章): 乙方:砼工班组 乙方代表(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