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演绎推理(上)一、教目的和要求:通过本章的学生,使学生正确理解推理的实质和意义,明确推理有逻辑性的条件和各种推理的分类,在此基础上具体掌握各种直接推理的方法和规则,引导学生在正确理解关于推理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的前提下,把握直接推理的演绎性质,学会正确地运用各种直接推理的形式和规则
并能在思维实践中,准确的明什么是正确的推理什么是错误的推理
二、主要内容:本章共二节,推理的概述,直接推理
三、重点,判断变形
难点:换位法直接推理
四、方法:讲授法本章大约用4课时五:参考书目:《形式逻辑》宋心济2、《形式逻辑教程》陈甲善3、《普通逻辑原理》吴家国第一节、推理的概述一、什么是推理在人们的思维过程中,除去用概念反映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利用判断对事物作出某种断定外,还要借助人们已有的知识,反映更为复杂的事务之间的联系,从而扩大认识领域,获得新知识
我们知道,思维形式的本质特征来说,概念只反映某一事物的本质贺范围,而判断则进一步对事物作出某些方面的断定,既可断定其本质、范围
又可断定事物其他多方面的情况
即可断定人们的理性认识,也可以断定人们的感性认识等等
而推理则是一种更为复杂的思维形式,它以一个或n个已知的判断中推出一个新的判断
它集中地体现了人们由已知推出新知识的思维过程
它是逻辑学所要研究的核心部分,它以对概念和判断的研究作为基础,它非常鲜明地体现了逻辑科学的实用性,它强烈地表现出它作为各门科学基础,这一学科的特征
近代科学之所以能突飞猛进地发展它的基础由两个:一是系统的科学实验
二就是逻辑推理,居于这一点大家也应该,学点推理知识
以便以后更好地工作
如:在日常生活中,看到下了一场春雨,想到对庄稼必有好处,在科研中,根据气象分析,作出天气预报,根据事物的特征,推断所居年代等等,这些都是推理的思维活动
由此可见,推理是一种由已知推断未知的思考活动,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和科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