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规程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对混凝土模板支撑搭设高度 5m 及以上;搭设跨度 10m 及以上;施工总荷载 10kN/m2 及以上;集中线荷载 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各类工具式混凝土模板(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支撑系统等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4.1.4 模板支撑系统结构构件的长细比 应当符合下述规定:1 受压构件长细比:支架立杆、斜撑及桁架不应大于 150;拉条、缀条、斜杆等连系构件不应大于 200。2 受拉构件长细比:钢杆件不应大于 350;木杆件不应大于 250。4.1.6 支撑体系应当设置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水平、竖向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结。立杆(柱)接长必须采纳对接,严禁搭接;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拉杆及水平、竖向剪刀撑接长必须采纳搭接,严禁对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 1m。4.1.7 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受力结构系统,严禁与非建筑结构的临时设施连接。当独立的支撑体系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 2 倍时,为了进一步保证宽度方向整体稳定,极有必要实行扩大下部架体或其他构造措施。4.3.1 采纳专用钢管(ф51×3.0mm、ф48×3.5mm)设计支撑时,除应满足本规程第 4.1 节规定外,尚应当符合下述规定:1 立杆底部与基础顶面之间必须设置铁底座和垫板。2 当立杆轴力荷载大于 8kN 时必须在立杆顶部设置可调支托承托模板,形成轴心受压传递荷载。3 立杆间距应当依据所承受的荷载确定,一般不应大于 1.2m,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梁底应当设置主承立杆,梁侧设置辅助立杆。当梁底为单根主承立杆时应当设置在梁宽中心线处;当梁高宽比大于 2.5、且梁宽大于300mm 时,沿梁纵向主承立杆应适当加密、沿梁宽度主承立杆不应少于2 根,并对称设置;2) 沿梁纵向的立杆间距应与同向板底立杆间距相等或成倍数;3) 沿梁横向连续设置梁板立杆时,应从梁支架开始向板中央双向布设,但板中央两相邻立杆间距不得大于板底设计立杆间距。4 每排每列立杆的纵、横向之间必须用水平拉杆(横杆)连接,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在立杆顶端可调支托的底部处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即封顶杆),当梁底封顶杆与板底水平拉杆不在同一高度上时,梁底封顶杆应向板底立杆双向延长不少于 2 个跨距并与立杆固定。2) 在立杆的底、基础的顶面限定高度内设置一道水平拉杆(即扫地杆)。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标高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