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工作总结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和使用登记制度,3 月 8 日至 3 月 22 日,我办根据区城乡建设局统一安排部署,对全区在建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共检查了 51 个在建工程项目的 289 台起重机械设备,其中塔吊 149 台,施工电梯 67 台,物料提升机 73 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5台。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监督组共签发不良行为告知书 1份,设备限制使用通知书 2 份。 经检查,大部分施工单位按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对起重机械设备存在的不足及安全隐患都进行了及时进行整改,但仍有个别项目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仍有部分设备未及时办理使用登记手续,便已投入使用,如湾田国际建材商业一期全部 7 台塔吊、新城国际花都二标段 1 台施工电梯以及和记黄埔盈峰翠邸三期 20 余台物料提升机均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二、部分设备的安拆作业无详细记录,监理单位也未进行严格审查,无旁站记录;在设备运转工程中,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无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记录混乱,资料员代签字现象严重。 三、特种作业人员与证件不符,尤其是物料提升机操作人员有无证上岗现象,信号指挥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较差,随意指挥现象严重。 四、部分塔吊底部积水严重,未及时排出,如新雅黄金苑 1、2#塔吊;部分塔机无任何安全警示标牌,线路混乱;部分施工电梯保险装置损坏,未即时进行更换、修理,少数无防护门;部分物料提升机未做安全防护,无防护棚、防护门,使用钢管作为附着,并与外脚手架相连接。 针对本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我办已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告知各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立即进行限期整改,并要求其整改后及时通知我办复查。我办也将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督促相关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进行深度整治或整改不到位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的项目,我办将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议记入相关单位不良行为记录,列为核心监控对象。 在后段的工作中,我办也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强我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一、依据本次专项检查反馈的情况,我办将有针对性地继续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对各类不符合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