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控制探析 一、确立目标,提高认识 确立精品工程为目标,保证工程社会满意为重点的新思路。领导与职工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的认识,进一步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预控为主的观念、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相结合的综合效益观念。应加强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文的学习,及时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更新观念。 二、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机制 虽然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很多,但我们在长期的实践中,以及结合国外的经验,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把工程质量管理好,必须有一个健全的、有效的质量控制管理体制。 加强政府的监管。政府的监管在质量控制管理体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何加强政府的监管? 一是加强质量监督机构建设。机构建设是做好质量监督的基础保障,没有健全的质量监督机构,就无法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但目前部分质量监督机构遇到了经费短缺、队伍不稳定等现实问题,给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造成了较大困难。因此,各级政府要想办法解决质量监督机构的经费问题,保持监督队伍的稳定。同时,质量监督机构要转变监督职能,变监督执法为执法监督,实现大巡检、大综合、大执法,实现高效能的政府监督。 二是以制度建设为核心,逐步完善政府的监管,用制度说话,用制度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建筑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筑工程监理制度》、《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建筑质量保证保险制度》、《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准入和清出制度》等等,提高准入和清出的门槛,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都必须依法进入,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的技术标准为依据,以建立使用许可制度为手段,所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企业都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相应的工程建设活动。要建立整改复核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决不能手软,根据制度与要求责令整改,然后进行整改复核。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工程要立即下达停工整改通知,根据其违法情节,进行处理,该罚款的罚款,该通报的必须通报,凡发生质量事故或存在较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对其不良记录及时记入信用档案,并根据情况进行网上公示,并作为其资质审查和晋升的依据,性质严重的直接降低其资质、资格。 三是进一步提高质量监督人员素养。目前,现有质量监督人员的素养、人才结构有一定的缺陷,政府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