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职责1、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细则,设立安全监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监理人员。2、根据相关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3、根据相关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项验收。4、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或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要及时作出停工处理,及时进行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5、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应监督落实整改措施。6、及时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7、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对存在安全隐患履行监理责任;监理检查记录真实、齐全。8、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如施工单位强行施工,应当及时向总公司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报告。9、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应进行巡检并有详细记录。10、每月按要求撰写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报告上报给市安监站;当发生突发状况要撰写监理快报及时报送主管部门。11、跟踪检查监理机构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的整改结果。12、施工现场应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13、仔细履行职责,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齐全、监理月度报告能如实反映施工场地安全生产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