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1 对监理项目工程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生产全权负责;2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管理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在工程开工之前组织编制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保证其实施,负责管理项目安全机构的日常性工作;3 常常对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安全意识;4 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齐抓共创文明施工,严格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事故的发生;5 负责组织审核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使之符合安全施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6 协助施工单位从立法和组织上加强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建立和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7 在安全监理过程当中应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杜绝或避开安全事故的发生;8 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9 事故的发生时,及时组织保护好现场的工作,负责组织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并上报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调查结果确定处理方案;10 检查和监督安全监理人员的工作,依据工程项目的进度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其工作;11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等;12 主持安全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安全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13 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法规规定的安全职责;14 审查勘察、设计、工程机械供货、出租单位执行《条例》规定的职责;15 审查承包商现场安全制度和安全体系;16 组织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整改、验收;17 审查承包商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的落实;18 审查承包商、分包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19 审查项目经理、安全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20 监督工程造价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费资金的投入,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