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加强煤矿要害场所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要害场所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外来人员必须持有关工作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后进入机房、硐室。 (三)要害场所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有高压电气设备时,要害场所的入口处和要害场所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警示牌。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四)要害场所值班人员应熟悉本场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图,熟知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如果发生事故必须妥善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五)要害场所值班人员严格现场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六)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有专门人员巡回检查。 (七)煤矿的配电房、通风机房必须有专人 24 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要害场所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有停送电标志。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 (九)要害场所必须配置灭火器材。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元。采煤工作面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一、设备的合理使用:1、根据生产特点与生产任务合理配置设备,设备的功率要与区队的生产任务相适应,既要避免“大马拉小车”,负荷不足。也要避免“小马拉大车”超负荷运作现象,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2、安装设备的场地要符合规程要求,如果发现凸凹不平、积水、淋水等现象必须进行妥善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再进行安装。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过检验、调试、试运转后才能移交使用。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3、为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人员,必须经上岗前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4、要为设备运转创造良好的运行条件,要搞好文明生产,设备清洁。还要安装必要的防护、保安、防潮、防冻、通风、散热等装置,并按照规定适时加注润滑油油脂。不符要求的对责任人罚款 100 元。二、设备的维护与保养:1、提高安装质量,为生产与检修创造条件。在安装设备前,应认真做好设备的检查、试验工作,达到要求后方可下井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