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进展与完善 论文摘要 自 2025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进行推广试点以来,一直备受学界的关注,截止到今年为止,已施行了十余年并初步显示其制度的进步性和有效性。但是纵观其他国家的农村医疗制度的进步之处,我国作为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经济进展情况在各个地区不尽相同,新农合的具体实施情况不均衡,具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问题的出现并不利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进展。本文试图通过汲取国外成功的实施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几点对策。 论文关键词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政府 医疗制度 一、我国农村医疗制度的进展与成效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并没有相应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五十年代初期开始出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进行了有效的推广,六十年代,农村合作医疗发挥其重要作用,已经在农村具有主导地位。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的问题,新农合的进展受到了一些阻碍,重新回到了农民自费的情形。随后几十年,一度萎靡的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呈现回升之势,党中央和国家又开始注重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一直到2025 年 10 月 29 日,党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这一决定,拉开了我国探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序幕。随后,2025 年新农合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始试点并推行,一直呈稳步上升进展,到 2025 年基本实现了新农合制度的全面覆盖。 自 2025 年全国试点以来 2025 年实现了全面覆盖,参合人口数逐年稳步增长,参合率稳定在较高水平,至今参合率已经达到了 96%,农民具有很高的参保意识,政府也加强了对新农合的资金筹备,筹备资金的利用率也在增强,农民的医疗保障力度也在逐年增强,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框架,试点至今已有十余年,国家的高度重视与有关部门对本职工作的全面展开和合作,新农合制度在推行和实践上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一方面,减轻了农民的负担,防止了因小病拖成大病,缓解了因病致贫的问题。以前没有医疗保障,加之经济条件的制约,许多农民是“小病拖,大病挨,得了重病才往医院抬”,新农合的实施,帮助农民有效克服了“小病不看,大病硬拖”的现象。另一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填补社会医疗救助的不足,关注农村医疗,对农民的医疗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农村医疗制度的不足 虽然我国的新型合作农村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