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还原率求取方法比较及其优化 内容摘要:收益还原法是收益性房地产估价的最常用、最重要的方法,但由于还原利率的确定较为困难,很难确定其是否准确、是否科学,导致应用受到一定限制。笔者通过分析现行较通行的还原利率确定方法,得到以复合调整法确定还原率的优化方法。 关键词:房地产估价 还原率 复合调整法 房地产估价是一项复杂的经济活动,要想使评估活动高效、准确、公正,必须注重活动过程的严谨性与科学性。房地产估价收益法,是目前国际上流行的资产评估方法之一,该法是利用资金时间价值原理,将房地产未来收益折现求其现在市值的一种评估方法。但在实际操作中,收益法有一定的难度,集中难点是未来纯收益和资本化率的确定,特别是资本化率的准确与否,将极大地影响到采纳该方法所得出评估结论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因此在运用收益还原法评估房地产的价值时,还原率确定的准确与否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具有重要影响。 还原率实质 由于房地产具有位置固定性、不可再生性、个别性、永续性等特性,且具有投资和消费的双重属性,使得使用者在占有某房地产时,房地产不仅能为其提供现时的纯收益,而且还能期待在未来年间源源不断的继续取得。因此可以把购买房地产作为一种投资,房地产价格作为购买若干年房地产收益而投入的资本,房地产价格高低取决于可以猎取的预期收益高低,由此产生了房地产估价收益法。收益还原法的基本公式为: 收益价格=年纯收益/还原率(年纯收益相等,且为无限年期的情形) 还原率是一种资本投资收益率,或被称为获利率、酬劳率、利润率、盈利率和利率等,是用以将房地产纯收益还原成为房地产价格的比率。还原利率的实质体现为以下几方面: 还原率会随着所投资房地产的地段、用途的不同而不同,随时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还原利率其值必须为正值。假如还原利率小于零,则表示该宗房地产投资收益亏损,不能取得年纯收益,那么收益还原法的应用将丧失其基础,计算是无意义的。 还原利率其最小值必须高于银行同期定期储蓄利率或国债利率,否则投资收益将不高于将资金存入银行或购买国债,因此不合算。 还原率与投资风险的大小成正比。若预期未来会产生高通货膨胀率,或该收益性房地产未来的年收入存在较大风险,且更具有投机性时,则资本化率就较高,房价就低。反之亦然,即房地产未来收入更具有确定性,或没有明显的通货膨胀率,则资本化率就较低,房价就高。 在采纳收益还原法评估房地产价格时估价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