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使用安全协议我校院内的所有教员工住房均属 D 类危房,按教育局规定应予以拆除
但根据我校教员工的实际困难和生活需要,临时由教员工居住和使用
为了确保我校校舍房屋使用的安全,更好地保护学校及教职员工生命财产,维护校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校舍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自查、各种隐患自除、法律需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的原则,特与校舍用户签订安全协议如下: 一、协议对象:明光市古沛中学校舍使用人 二、协议要求:1、本校区域内提供教员工使用的宿舍用房属生活用房,住户应当严格遵守房屋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做好居住区域内的各项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关安全责任,并严格接受学校的监督管理
2、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管理制度,按时回到学校
学校关大门后,任何人不得在校门内外高声喧哗、敲门
如有违反,不听劝阻,学校将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学校的教员工宿舍仅供教员工本人及家属居住,不得租住学生(尤其是教员工本人及家属不住在校园院内的),若存在安排少数学生(直系亲戚)住宿的现象,教员工本人应承担管理和监护责任,学生在教员工住房内发生的一切不良不法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教员工本人承担
4、严禁住户私拉乱接电线
所有住户应当主动对安全用电、用火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主动自行整改
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
离开住房时,注意关锁门窗,并实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防盗贼
5、住户不得在居住区域内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等危险物品
6、住户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或转借他人,不得擅自将房屋与他人调换使用
否则,将根据学校规定,中止房屋使用协议
7、住户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安全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爱护并维护房屋内设施,发现房屋门窗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