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打折扣企业在安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三项管理”制度、安全工资挂钩考核管理细则、事故报告调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个人安全风险抵押管理制度、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对于法律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安全工作持续健康稳定持续进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不可否认,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制度落实不严格、随意性较大、人为因素影响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全管理工作造成了消极和不利影响。如何杜绝这些不良现象发生,从根本上严格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制度的落实是整个企业管理过程当中的关键所在。要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就必须严格、严厉地狠抓落实。企业管理没有规章管理制度不行,有了规章管理制度不仔细严格执行更不行。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执行,言必行、行必果、违必究,不能照顾“面子”,乱开“口子”,搞“刀下留人”、“下不为例”和“既往不咎”那一套。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起来不严格、打折扣,必定事倍功半,甚至给企业、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安全管理制度不根据要求严格执行,必定出事故。要使制度的制定与制度的落实相互统一,相互促进,形成合力,发挥威力,真正使一项好的制度成为执行者的行为法律规范和自觉行动,既要靠制度本身的约束力、强制力,更要靠来自上下左右的监督检查。要使一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就必须在执行中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落实责任制,监督到人,检查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唯有如此,才能抓紧、抓细、抓实,抓出好作风、抓出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