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土作业章程一、排土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非作业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排土作业区,凡进入作业区内工作人员、车辆、工程机械必须积极服从指挥人员的指挥。二、排土场平台必须平整,排土线应整体均衡推动,坡顶线应呈直线形或弧形,排土工作面对坡顶线方向应有 3%~5%的反坡。三、排土卸载平台边缘要设置安全车挡,其高度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2/5,车挡顶部和底部宽度应分别不小于轮胎直径的 1/3 和 1.3 倍;设置移动车挡设施的,要按移动车挡要求作业。四、应当根据相关规定顺序排弃土岩,在同一地段进行卸车和推土作业时,设备之间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五、卸土时,汽车应垂直于排土工作线;严禁高速倒车、冲撞安全车档。六、推土时,在排土场边缘严禁推土机沿平行坡顶线方向推土。七、排土安全车挡或反坡不符合相关规定、坡顶线内侧 30 米范围以内有大面积裂缝或不均匀下沉时,禁止汽车进入该危险区,排土场作业人员需对排土场作出快速进行处理。八、排土场作业区内因雾、粉尘、照明等因素使驾驶员视距小于30 米或遇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应当立即停止排土作业。九、汽车进入排土场内应限速行驶,距排土工作面 50~200 米限速 16 公里/小时,小于 50 米限速 8 公里/小时;排土作业区内应当设置一定数量的限速牌等安全标志牌。十、排土作业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且质量合格、适应汽车突发事故应急的钢丝绳(不少于四根)、大卸扣(不少于四个)、灭火器等应急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