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费改税的途径 法律规范政府收入分配机制,一致的认识就是要进行费税改革、清费立税,进而确立税收在政府收入中的主体地位
有关部门认为,推行费税改革主要途径有三:一是以税代费,适时开征新税种;二是法律规范管理,适度保留部分收费项目;三是正本清源,坚决废止不合理收费项目
1.兴税抑费,巩固和维护税收在收入分配中的主导地位
当前种类繁多的收费项目中,有相当一部分具备下述特征:一是有专门的征管机关,收费具有较大的强制性、不直接受益性,或者说,具备了“准税收”特征;二是征收范围广泛,收费规模较大,具有较多的缴纳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其征收基础宽泛;三是收费项目的收入来源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或者说收入来源可靠
对这一类收费和基金可实行“费改税”,适时开征新的税种取而代之,实现收费改革与完善税制同步推动,从而达到兴税抑费、法律规范分配的目的
首批改税工作应选择那些收入规模大、来源稳定的项目,而且只改革征收管理方式,不宜改变最终用途,以减少改革的阻力
改革可从以下两方面入手:第一,开征新税种,以税收形式取得相应的进展资金
目前,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三大事业在取得政府财政拨款的同时,其收费种类最多,规模较大,管理较乱,是企业和公民税外负担的主体,且都明显具有税收的特征
第二,税费归并,尽可能避开税费并举的筹资形式
当前,无论是在同一征收对象还是在筹资内容上,都存在税费同征现象
如,一方面对农业征收农业税,另一方面又征收“三提五统”费,这种税费并存的现象不仅加大了税费征管量,还容易加重农民负担
因此,对这类收费可实行税费归并,统一征管
以下三类收费可首先归并:一是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航道养护费、船舶养护费、船舶监理费、客运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车辆通行费等并入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增加相应税目,并将交通运输营业税税率提高到5%
同时,提高车船使用税税额,由地税机关统一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