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低温液体贮罐及槽车的安全注意事项1、操作低温液体贮罐及槽车,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执行。2、装车前,操作工要检查槽车四证(行车证、驾驶证、押运证、罐体检测报告)齐全,并登记入台帐。3、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低温液体时,应戴上洁净易脱的皮革,帆布或棉手套。若有产生液体喷射或飞溅可能,应戴上护目镜或面罩。处理大量低温液体或低温液体严重泄漏时,应穿上无钉皮靴,裤脚在皮靴外面。4、操作人员在充灌或处理液氧时,不得穿戴被油脂沾污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凡被油脂沾污过的衣服和防护用品必须更换;不得穿戴有静电效应的化纤服装;不得穿有钉子的鞋。操作人员的工作服若已渗透了氧,则不得进入有明火的场所。必要时,必须更换衣服或经过充分的吹除,在大气中至少吹除 15 分钟。5、操作人员的皮肤因接触低温液体或低温气体而被冻伤时,应当及时将受伤部位放入温水中浸泡或冲洗,切勿干加热,严重冻伤应快速到医院治疗。6、液氧槽车必须要有导静电接地装置。7、槽车只有得到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充灌场所充灌;充灌时,操作人员必须在现场。充灌操作应按操作章程进行,防止低温液体外溢。充灌液氧时,5 米内不得有明火。8、槽车在连接充灌输液管道前,必须处于制动状态,防止移动;在斜坡处应当设置防滑块。9、槽车充灌结束后应当及时离开,假如充灌工作中断时间过长(过夜或假日中断),应解脱输液管连接。10、槽车在充灌装卸作业时,汽车发动机必须关闭。 五麟公司甲醇厂2025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