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登作业的安全隐患防范措施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2.攀登的用具,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 1100N。当梯面上有特别作业,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3.移动式梯子,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4.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5.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要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6.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7.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梯宽不应大于 50cm,支撑应采纳不小于 L70×6 的角钢,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加设 1~1.5m 高的扶手。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以 5m 为宜。超过 2m 时,宜加设护笼,超过 8m时,必须设置梯间平台。8.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也不允许随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9.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 1m,有电焊防风要求时,其高度不宜小于 1.8m。10.登高安装钢梁时,应视钢梁高度,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纳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 1/20,并应控制在 10cm 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