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有效地控制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有序生产。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内容:1、刻苦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个人业务技能,为了进一步确保安全有序生产荐言献策。2、炮员是现场放炮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仔细强抓“一炮三检查”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3、严格根据放炮操作章程进行操作,严禁一切违章放炮。4、严格执行火工物品材料的领退制度和规章管理制度,以及“三大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5、放炮员必须妥善保管放炮工具,严禁将放炮工具转交他人。6、放炮员必须严格根据规程,措施等操作,严禁放明炮。糊炮和明火、明电放炮,正确处理瞎炮。7、必须仔细严格交接班制,将本班存在和余留问题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8、如放炮员不仔细负责,而违规违章作业或违规违章指挥者按100-250 元/次处罚并扣发当天工资,且追究一切责任。 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公司和放炮员各存一份。 三、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从 2025 年 10 月 26 日起正式执行,有效期为 2025 年 10 月 26 日~2025 年 1 月 31 日止。 矿长(签字): 放炮员(签字):2025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