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水泥筒仓系统作业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 认真严格执行《杂货作业安全通则》。第二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程序和联络信号。第三条 作业前,要对设备、工作环境进行检查。作业指挥人员必须确认各岗位人员处于工作位置、设备处于正常状态后,方可指令开机作业。第四条 作业过程当中,要掌握设备的运转情况,定时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实行有效措施。第五条 如需停机维修,应通知中控室停电,挂好警示牌,安排专人监护,确保无误后方可进行维修。维修结束后及时通知中控室。第六条 斗式提升机作业时,严禁打开观察孔进行检查。检测、修理时,必须两个人以上进行。第七条 装船机作业时,严禁从事旋转操作,严禁打开观察孔进行检查。作业结束后,应将水平臂旋转到锚定位置,锚定水平臂和伸缩溜槽。第八条 皮带机作业前要鸣笛警示。作业中,严禁跨越皮带,严禁清除托辊和皮带上的杂物,严禁在配重箱下停留。第九条 除尘系统启动前应鸣笛警示,并应在其它设备运转前 15分钟启动,在其它设备停机 15 分钟后关闭。第十条 除尘系统作业时,严禁打开观察孔进行检查。在除尘器箱体内检测、修理时,要安排专人监护。第十一条 空压机系统运转时,严禁接触机体。运转结束后,必须排空储气灌内的积水。第十二条 设备启动后,必须渐渐开启闸板直至额定流量。第十三条 认真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