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处罚制度制定本项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保障所有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安全,减少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本工程安全管理目标,不断推动安全管理工作
一、 劳保用品凡进入施工现场(包括便道)的作业人员必须按作业工种的需要穿(佩)戴齐劳保用品(具),违者按下列规定实施处罚:1 进入施工场地不戴安全帽罚 50 元/人次;2 上班穿拖鞋、硬底易滑鞋、赤背罚 50 元/人次;3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罚 50 元/人次;4 电工、焊工不根据相关规定穿戴防护用品(具)罚 50 元/人次;5 风枪工及掌子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口罩或防尘面具,违者罚款50 元/人次;6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 250 元/人次
二、 现场管理(一)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要有序、干净,有以下违规者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 现场未能根据相关规定设置明显有效分隔设施,危及施工及行人、车辆安全,罚 250 元/次;2 工棚周边保洁差,有积水,尘土严重飞扬,罚 250 元/次;3 现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罚 50~250 元/次
4 施工场地、住地有闲杂人员、未经同意进入的外来人员,罚值班人员 50 元
(二)临时用电、机具外协队伍对临时用电、机具管理存在下述问题者,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1 使用非标配电箱,配电箱及线路管理、保护不法律规范,罚 50~250 元/次
2 电线路零乱、不符合法律规范要求,配电箱无盖,用铁丝、铜丝作保险丝,罚 50—250 元
3 特种设备未办理合法使用手续、未经法定检验合格即投入使用,机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安全装置缺项,罚 50~250 元/次
(三) 防火防爆1 各施工现场配备有效灭火器,未能根据相关规定配备或无效者罚50 元/次;2 电线裸露未加装线槽板或 PVC 管,罚 250 元/处
3 工棚、住所内私自乱接电炉等存有隐患现象的,罚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