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救援预案建筑行业中的伤亡事故在全国安全事故比例中占据特别大比例,随着建筑业新的各项法规的不断出台,标志着安全生产工作正一步步走入正规化、标准化、程序化,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已成为建筑业中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保证施工中发生事故后能有效的得到控制,伤员得到及时救治,特制定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一、救援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工长安全员为副组长,班组长为组员的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应懂得救援知识和现场抢救知识。救援领导小组不得拖延抢救不得放弃抢救,真正树立一切为工人着想,及时救治,及时实行防范措施。 二、根据施工现场实际,由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工长共同确定现场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并根据危险源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包括:1.进入施工现场安全章程规定;2.地面及深基坑作业的防护;3.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4.施工用电安全措施;5.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6.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三、对于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项目部、技术员、安全员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实施。 四、项目部要严格根据经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执行预防监控,检查措施要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重大事故,按本预案执行。 五、救援管理措施 事故的发生后,救援小组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了解伤员情况,原则上就地抢救,伤势较重或不能就地抢救应当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同时封锁事故现场,实行相应的防范措施,救援领导小组应当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则,开展安全教育,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事故的发生后本着先抢救伤者,再按 24 小时内上报的原则由救援领导组长向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包括伤者姓名、年龄、工种、损害部位、事故地点、事故的初步分析原因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主管安全经理为组长,安全处长为副组长,安全科长及处室人员为组员,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制定相应的措施,开展事故调查与分析。假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按逐级上报的原则,在 24 小时内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预案制定后,要求项目部严格遵照执行,根据预案中的各项管理规定严肃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