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合理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2 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3 处在运转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4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停止其使用。5 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别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6 违反安全操作章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利进行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规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7 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喝酒后操作。8 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根据相关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9 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表。10 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服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11 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阻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12 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实行对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13 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积极服从安全的要求。14 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或未遂恶性事故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听候处理。企业领导对事故应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