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生产)队组安全承包合同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生产的进展,保证员工(工人)在生产过程当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安全承包合同,双方共同遵守,项目部与 同志施工队组签订贵港宏桂城市广场顶目部工程施工期间安全承包合同,条款如下:一 、发包方责任和义务2、组织施工队组长学习安全知识和操作法律规范
3、项目部认仔细真的做好学习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人身安全
4、项目部对施工队组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学习如实向施工队组告知
5、项目部支持施工队组搞好安全生产和防护工作
6、项目部安全指标;是确保安全施工生产,杜绝重大事故、死亡事故为零,一般轻伤事故 2%
7、项目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每周 1 到 2 次和每天巡检,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限期整改,第一次队组未能按时整改的每项罚 250 元,第二次未进行深度整治,按每项 250 元罚款
二、承包方责任、义务1、 同志对本施工队组负有安全的直接责任,应加强管理组织并落实好安全施工生产的防护工作,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制,开展班前活动,每周不得少于 2 次
2、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工作,禁止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上岗,尤其是不满 18 周岁的人员上岗
而且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按上级相关文件办理好各种手续,提供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
3、队组要接受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工作和培训,接受安全交底,接受交底人必须盖手印和签名确认
4、队组要设立兼职的安全员,负责队组的施工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和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5、队组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严禁冒险作业,违规违章作业
6、队组不得擅自乱开机械,乱接电源线,在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在宿舍内明火煮饭,使用液化气必须注意安全
7、队组要随时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能野蛮施工和违章操作
8、施工队组人员进入施工现象必须根据相关规定戴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