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安全事故隐患,特制定本项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永久性或临时性变化的控制
1 总经理负责公司管理变更的批准,办公室主任负责人员的变更批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工艺、技术的变更,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批准生产设施的变更
2 办公室负责管理变更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生产设施的归口管理、安全生产副经理负责工艺、技术的归口管理
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变更,提出申请并实施
4 控制程序4
1 变更类型4
1 工艺、技术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原料介质变更
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工艺设备的改善和变更
操作章程的变更
工艺参数的改变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的变更
2 设备设施的变更 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安全设施的变更
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临时的电气设备
3 管理变更 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b
人员的变更 c,管理机构的较大变更 d
管理职责的变更 e
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变更4
2 变更程序4
1 各部门在本单位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施等需要变更时,应向分管领导提出申请,说明变更的原因及技术依据,并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控制措施
2 各分管领导在接到变更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按变更原因和实际生产的需要确定是否进行变更
3 变更经批准后,由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4 变更实施结束后,分管领导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分管领导还应将变更结果通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