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房消防安全防范措施1
工作场地严禁烟火
工作场地如需明火作业,必须向消防部门申报办理动火证,并实行防火措施,方可操作
木工房的电机应使用封闭式的,敞开式的应设防火护罩;电闸要安装闸箱,并常常消除灰尘;电机附近不准堆放可燃物;喷漆工工作间的电器设备必须防爆
木工房和工作地点的刨花、锯末、碎料及可燃物要每日清理一次,并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油工用过的棉丝、抹布、手套、衣物及器皿、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乱仍乱放
酒精、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物品要专柜专放,专人管理
工作场地存放的漆料和稀料不得超过当天的用量,下班前要及时进行清理,妥善保管
定期检查机械设备,及时注油,防止摩擦生热
常常检查电气线路,若有老化,绝缘不良等问题,要及时进行更换
砂轮要安装在无锯末、刨花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室内材料应摆放整齐有序,留有安全通道;露天木料,应堆放成垛,垛间距离不得小于三米,并留有足够的消防通道
设置的消防器材、设备不得挪用、圈占和压埋
下班后,认真检查场地,确定无任何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对各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熟悉其他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