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答辩论文条例开题报告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条例内大满院教发[2025]第 1 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教学计划规定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育大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技能,进行科学讨论基本训练,提高独立工作能力,达到培育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对学生的毕业及学位资格认证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水平,法律规范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环节,保证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在借鉴《内蒙古大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执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本科毕业学生,一律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凡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的学生,不发给本科毕业文凭,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时间安排1. 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目录,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确定
2.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开题、撰写、评阅、答辩等工作,安排在第八学期,时间不少于 15 周
3.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 5 月末结束
第四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应包括选题、开题、撰写、定稿、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等环节
第五条 用于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应符合专业的人才培育目标和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要求,要有利于巩固、深化和扩大学生所学的知识,使学生受到科学讨论(设计)能力的基本训练
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选择应尽量结合我国社会进展、经济和文化建设生产和科学讨论等的实际
论文类课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现实意义或学术价值;设计类课题要具有实际应用意义
课题应难度适宜份量合理,课题涉及的知识范围和理论深度要符合学生所学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的实际情况,使学生能通过努力在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