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安全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 考核内容1、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3、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第三条 考核办法1、实行逐级考核的办法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3、管理目标实行月度考核,年终总结的考核办法
第四条 对部门、车间主管的考核根据《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执行,考核结果和绩效考核挂钩,做为晋升工资和评定先进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五条 凡在安全生产过程当中成绩突出,具备下述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记功、发放一次性资金,授予荣誉称号等奖励
(一)仔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
(二)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善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三)防止和避开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四)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先进单位的
第六条 对于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
(一)违规违章作业或违规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二)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三)发现险情,既不实行防范措施又不及时上报,而发生事故的;(四)存在安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实行措施,致使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
第七条 经济处罚的有关规定(一)违规违章作业、违规违章指挥,对责任人罚款 200 元
(二)存有安全事故隐患,逾期不改者,对整改负责人罚款 200元
(三)不按要求穿戴劳保用品,对违纪人员罚款 50 元
(四)对于无视安全检查,阻碍安全人员工作者,罚款 200 元
(五)工伤事故根据《工伤事故管理办法》处理
(六)操作事故、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1、一般事故罚款 200 元;2、较大事故罚款 2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