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供电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实践和树立科学进展观,确立安全进展的理念,严格落实建设部关于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安排,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责任制的落实,全面排查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仔细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减少建筑安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 本制度。1.目的和内容:1.1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电网、设备安全稳定运转,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项制度。1.2 本制度明确规定了安全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实施办法。2.适用范围:****XXXX 有限责任公司3.职责:3.1 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3.2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副总经理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安全员、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副总经理、安全员或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报告。3.3 公司安生部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根据安全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安全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3.4 公司各站所对各自管辖范围以内的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3.5 公司财务计划部处负责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3.6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4.安全事故隐患4.1 安全事故隐患的含义: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潜在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安全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