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苗栽培承包合同1
合同背景为了促进林业经济进展,XX“”农民合作社(以下简称 甲方 )决定将其拥有的土地用于树苗栽培,并邀请有林木栽培经验的 XX“”公司(以下简称 乙方 )来承包树苗栽培事宜
1 甲方责任1
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土地,并保证土地权属清楚;2
提供必要的劳动力、工具和材料,并保证其品质;3
对乙方栽培的树苗给予必要的管理和维护
2 乙方责任1
负责甲方提供的土地上的树苗栽培和管理;2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栽培计划并实施,确保栽培质量;3
对所栽种的树苗进行科学性管理,并对其进行防病、防虫等工作;4
对所栽种的树苗实行灵活销售价,以适应市场需求
3 经济责任1
本合同有效期为 3 年,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到期后可续约;2
乙方在承包期间内,全部经营收益归其所有,甲方不干涉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应缴纳所得税、土地税等有关税款和甲方规定的项目供应费等,由乙方自行负担
若因天灾等自然灾害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国家或省市财政验收,由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赔偿给予补偿
4 合同终止1
合同期满后,可由双方协商续约,双方如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乙方在低价租赁土地情况下私自转让、出租本区域的土地,被发现后本合同立即终止;3
乙方不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栽培和管理,经甲方通知 3 次未改正,本合同立即终止;4
乙方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道德风尚的违规问题,经处理无效后,本合同立即终止
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其中一份存放甲方,另一份存放乙方
本合同文本性质均具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再行签署补充协议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期间,遇到任何争端,双方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附件无以上即为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