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们全体教职员工必须牢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必须做到对国家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从思想上、管理上和制度措施上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必须坚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更好地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现特制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仔细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对本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各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如因由于班主任和任科老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当等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三、全体老师必须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法律规范的学习,严格根据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办事。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一经发现由体罚和变相体罚行为引发的学生安全问题,学校将追究其责任,并由其负责导致出现的一切后果。四、学校后勤部门必须对学校的设备、设施做到常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各班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班主任要常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汇报。如因设备设施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如因班主任未能及时汇报,而造成事故,要追究其班主任或任科老师的责任。五、强化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教育。班主任必须充分利用晨会、班会和队活动,坚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学生时时注意安全。体育课、活动课的各项活动必须要有老师组织和参加,如出现活动事故,其责任均由组织活动的老师负责。值周、值日老师必须仔细负责任地开展值日工作,认仔细真的做好课间巡视工作,发现学生危险活动做到及时制止,对于学生课间活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为班主任和当日值日老师。六、着力强抓学生交通安全。各班必须狠抓学校附近的学生及不满 12 周岁的学生一律不准骑车上学,对符合骑车条件的学生要常常进行安全行车知识的专门教育,并常常对学生车辆的性能进行检查,杜绝学生骑病车上学的现象。总之,全体教员工必须要把安全工作牢记心头,努力使学校安全工作做到长抓不懈,警钟常鸣,防患于未然。大桥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