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园校园、园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幼儿园财产和老师和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标准化、高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本项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 1次,不得漏检。二.每次检查都必须严肃仔细。三.检查项目: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要有园长室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有出卖、转让、出租、出借现象。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是否有隐患。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5.用火点要安全,设备、设施有无隐患。6.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采暖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7.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8.要对老师和学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9.要注意发现是否还有其它隐患、险情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