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司机责任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幼儿园及校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责任状。一、驾驶校园车辆的驾驶员必须由有合法驾驶手续,具备三年及以上驾驶经历,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二、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学生和幼儿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幼儿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四、严禁喝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学生不能饮酒。学校发现酒后驾车,有权立即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需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五 、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致使学生碰撞,造成人身损害,后果需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六、由于驾驶技术不过硬等出现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等后果需个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不能请人代驾。七、幼儿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八、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九、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十、违反上述规定的,对驾驶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校方签字: 司机签字:2025 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