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水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维护水上交通秩序,保障船舶、排筏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保护水域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1999 年第 4 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对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有关工作的归口管理
公司各现场指挥部全权负责本项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公司的主要职责1
制定《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的检查,确保各项管理活动法律规范有序
第六条 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1
全权负责本项目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福平、南龙铁路建设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的检查
督促各参建单位严格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确保安全
重大问题及时向公司报告
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七条 施工单位主要职责1
对本标段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负责
严格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水上水下施工作业,仔细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接受和配合各级管理部门对本标段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开展的各类检查,及时进行整改检查提出的各类问题
定期向公司及现场指挥部报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第八条 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