泵房使用氧气安全措施由于 1370 工作面要加工工字钢,需要使用氧气将其拆除,为了在使用氧割期间安全不出现以外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措施:1、工作人员必须统一行动,听从现场跟班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2、施工人员必须提前做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的入井工作,要分开装置在两辆矿车内,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避开在运输过程当中出现意外事故。3、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氧割设备的性能、构造及操作章程,且必须能够正确合理使用。4、氧气割具等工器具、材料入井时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避开在运输过程当中出现意外事故。5、在搬运乙炔瓶和氧气瓶时,要轻拿轻放,不得硬碰乱撞,严格执行矿制定的关于气割的使用管理制度。6、氧气瓶与乙炔瓶及作业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10 米,乙炔瓶和氧气瓶要支实放稳,严格防范滚动及碰撞而发生意外。7、氧割工作开始之前,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然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8、在使用氧割之前必须详细检查工作场所,工作地点、前后两端各 10m 的井巷范围以内,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 2 个灭火器。9、工作之前必须由通风队瓦检员对巷道和洞室顶部的风流量、瓦斯浓度进行检查,在瓦斯浓度不超过 0.5%时,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 20m 范围以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10、在整个作业过程当中必须指定专人进行负责不间断的对工作现场前后 20 米范围以内以及洞室顶部进行洒水除尘,并监视观察现场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处理后方可继续作业。11、在整个作业过程当中每间隔 20 分钟时间,瓦检员必须对工作现场的瓦斯、风流等情况进行 1 次检查,如有瓦斯超限、欠风等,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工作现场,实行措施加大通风,等一切正常后再继续工作。12、工作完毕后,清理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工器具、配件材料,并派专人负责检查工作现场是否留有残余火星且再次洒水,检查 1 小时确认无隐患后,工作人员方可全部撤离现场。14、施工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 二、施工组织: 跟班负责人:程杰 施工负责人:王刚 工作人员:6 队施工班 机电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