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事故调查中如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火灾中收集或整理的证据是确保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客观准确地分析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处罚责任人的客观依据;充分、全面、有力的证据,对公正地处理火灾事故具备非常重要的意义。如何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应做到下述几点: 一、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为了进一步保证收集证据工作能够有效地进行,防止可能出现的偏差和错误,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收集证据。依法收集证据是依法办案的不可或缺的部分。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具体的情况,事故调查可能进入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范畴。因此,收集火灾事故中的证据除应遵照《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外,还应当遵守《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例如火灾事故调查现场勘察,人数不得少于二人,必要时当事人还必须在场。火灾事故现场图绘制完毕后,火场勘查人员、绘图人员、当事人或见证人应当签名或盖章。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要告知他应当如实提供证人证言,有意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等等。只有严格地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物证,才能取得反映火灾事故真实情况的证据,为正确提出处理火灾事故责任人提供可靠的根据。 二、必须客观、全面证据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收集证据必须尊重客观事实,根据证据的原来面目如实地加以收集。收集证据能否客观地进行,往往直接关系到证据的真实性。假如脱离火灾事故的实际情况,从主观想象出发,臆造出一个框框,然后带着这个框框去收集证据,这样收集的证据不仅是片面的,也往往是不真实的。假如根据这种证据来认定火灾事故原因、认定火灾事故责任人,必定造成错误的原因和对事故责任人错误的处理结果。收集证据还必须全面。只有全面收集能够反映火灾事故的发生的一切证据,才能查明火灾发生的全部情况,对火灾事故事实获得正确的认识,为正确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奠定有力的基础。只有全面地收集证据,才能做到证据之间互相印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保证火灾事故调查顺利进行。 三、必须主动、及时收集证据是一项时间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抓紧进行,力求做到积极主动,行动快速。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报案后,应当尽快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抓住火灾事故的发生不久,痕迹比较明显,证据未遭破坏,报警人及初期火灾见证人记忆犹新的有利时机,及时地收集证据。这样才能发现和获得充分、确凿的证据。实践证明,这项工作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