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6 明 清(鸦片战争以前)(1)明朝的建立和专制制度的加强明朝的建立和君主专制的加强 《大明律》和特务统治的加强 八股取士 靖难之役和营建北京明朝的建立,明朝君主专制统治的加强,中央和地方官制的调整;《大明律》,锦衣卫和东西厂的设置;八股取士;靖难之役;营建北京
中国古代的监察机构与职能朝代监察机构职能秦朝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监理国家监察事务两汉刺史巡查时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东汉时,刺史的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取得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
东汉末年,改刺史为州牧,执掌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北宋通判负责监督知州,可直接向皇帝报告情况元朝御史台国家最高监察机关明朝提刑按察使司负责地方监察和司法厂卫特务机构锦衣卫负责监视、侦查官民的不法行为,不受司法部门管辖
东厂西厂特务机构,由宦官统领,皇帝直接控制
科举制的发展时间阶段概况隋朝创立隋文帝废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的办法选拔官吏隋炀帝时始设进士科,科举制形成唐朝完善贞观时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时大量增加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并实行“自荐求官”制度开元时任用高官支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宋朝发展考试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
严格考试程序,殿试成为定制,减少考试科目,实行糊名法,增加取士名额
王安石变法中废除明经诸科,重视经义、时务、律令和断案明朝弊 端 暴露实行八股取士,科举制走向极端中国古代主要地方行政制度名称内容影响分封制把王族、功臣和先代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诸侯的权利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对稳固统治有利,但导致了地方分裂割据等现象的产生郡县制在地方设郡县,长官由皇帝直接任免是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重大改革郡国并行制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同时兼有封国制
封国分王国和侯国两级,直属朝廷导致“七国之乱” 等分裂割据现象的出现编户齐民制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