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的进展我国消防管理的进展,大致经历了古代消防安全管理、近代消防安全管理和现代消防安全管理三个阶段
一、火的危害 人类用火的实践证明,火既可以服从于人们的意志、造福于人类,也会违反人们的意愿,给人类带来极大的灾难
商代人看到火在屋门内燃烧将整个房屋烧毁造成灾害,由此产生了“灾”字的象形文字
历史上有文字记载的火灾是在《韩诗外传》上记载的晋平公时“藏宝台烧,救火三日三夜乃胜之”
近 100 年间,我国曾经发生两起震惊世人的特大火灾
其第一个是新中国建立前夕,1949 年 9 月 2 日,XX 市发生的一起特大火灾,火灾持续三个昼夜,死亡 2865 人,重伤 152 人,轻伤 3935 人,受灾9601 户,灾民达 42295 人
其第二个是 1987 年 5 月 6 日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发生的森林特大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 101 万公顷,死亡 193 人,受伤 170 人,经济损失(不含森林资源损失)约 5
26 亿元,受灾10834 户,灾民达 44975 人,参加灭火的人员达 58000 人,经过 25 个昼夜才扑灭这起特大火灾
二、消防安全管理的进展 我国消防管理的进展,大致经历了古代消防安全管理、近代消防安全管理和现代消防安全管理三个阶段
(一)古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是指先秦时代至鸦片战争之前的历史阶段
这一时期的消防安全管理主要是通过设立火官和火兵等消防组织,制定火禁和火宪等消防法规而实现的
例如:五帝时设“火正”为火官,周代设“司”“宫正”为火官,汉代设“执金吾”、“别火”、“夜士”为火官,唐代设“左、右金吾卫”、宋代设“厢使”为火官并设“防隅军”、“潜火队”等专职灭火的军队,明代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总甲”、“火兵”等火官和军队
(二)近代消防安全管理阶段 是指鸦片战争后至新中国成立前的历史阶段
在这一时期内,由于国内近代工业和交通运输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