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储配库安全操作章程⒈ 操作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经考试合格之后方可持证上岗。库区内非本站人员,禁止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必须经批准办理登记手续。⒉ 站内严禁烟火,禁止携带火柴、打火机及其它火种,禁止穿带铁掌、铁钉鞋和化纤服进入工作区,不准用铁器敲击阀门。⒊ 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保用品,从事充气、检测、修理和残液回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服。⒋ 烃泵等设备启动前应巡视、检查系统各部位有否异常,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安全附件、装置是否符合要求,储罐、管道接头、阀门处有否泄漏,发现问题应快速进行处理。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运转。⒌ 残液必须密闭回收,不允许随意倾倒,严格执行“钢瓶倒残技术操作章程”。⒍ 使用钢制工具时,要涂上黄油,拆修零件要轻拿轻放,避开引起火花。⒎ 站内禁止使用明火。必须动火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实行安全措施后,在安全人员监护下实施。 ⒏ 机动车辆进入库区要戴好防火罩;槽车要提起接地链条;拖拉机、电瓶车不准进库。卸气、灌气时,罐车周围 10 米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此时除罐车外,其它车辆不准进站。⒐ 储配库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私装电气设施及线路。 ⒑ 要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检测、修理时,首先打开窗户通风,严重漏气检测、修理时应戴防毒面具。 ⒒ 各种安全附件、测量仪表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做到定期校验,保证性能良好,并保持铅封和校验标签完好。库内设备、储罐、管道、避雷装置要防静电接地良好,每年应测试接地电阻一次,电阻值必须小于 10 欧姆;压力表、温度计、真空表、衡器每隔半年校验一次;安全阀每年校验一次。 ⒓ 日常运转中,每周应用肥皂水进行管路漏气检查,所检查的漏气处应当立即处理。 ⒔ 库内要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做到人人掌握正确的灭火方法,并指定专人保养维护。消防水系统应当保持完备状态, 并每月检查 1 次。⒕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并认仔细真的做好记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