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浅析1981 年 12 月 10 日广州港发生了一起严重的散粮筒仓粉尘爆炸事故,造成 7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1986 年 10 月 18 日,广州海运局“大庆 245”油轮在青岛港油区靠泊卸压舱水时,突然发生爆炸,造成 7 人死亡,3 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 1400 余万元
1993 年 12月 30 日,日照港煤码头栈桥皮带机发生重大火灾,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类似发生在港口的灾难性事故还有一些
尽管这些案例发生的原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都是失控的偶然事件引发火灾、爆炸的,有的还伴随有毒物质的泄漏与扩散
其结果或是导致作业场所人员大量伤亡,或是导致财产损失和环境的严重破坏,或两者兼而有之
存储、装卸及使用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具备引起这类灾难事故的潜势,称之为重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由两个因素构成:第一个是物质本身固有的属性;第二个是该物质在设施(或装置)中的存储量
目前,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有关专家根据我国工业生产情况,在参考国外有关标准的基础上认为:工业活动过程当中,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可能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以及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设施,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定义为重大危险源
(1)无论长期或临时的加工、生产、处理、储存、搬运或使用数量超过临界量的一种或多种危险物质的设施(不包括该设施、军事设施及加工放射性物质的设施等)
(2)具备 50×105Pa 以上压力且容积超过 20m3 高压能量设施
控制重大危险源的目的,不仅是要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险限制到最低程度
控制港口重大危险源需要采纳系统工程的思想和方法
港口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包括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
港口重大危险源辨识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的第一步,是辨识或确认具备高度危险性的危险源
由主管部门和权威机构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