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电气、起重设备安全1 炼铁厂内属于一级电力负荷的设施,应有两个以上的独立电源供电
炼铁厂供电系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电力设计法律规范的要求
2 高炉及运料卷扬系统的电缆及导线,应有阻燃的保护层或保护套管
3 未经厂、车间同意,非工作人员不应进入卷扬机室或上料带式输送机传动房、直流发电机室及变电室
4 电磁站变压器和动力开关室,室内地面应有绝缘层;室内应备有试验灯、绝缘杆、绝缘靴、绝缘手套、高压试电笔、接地线等,并应当配备卤代烷、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干砂箱等
5 祼线应有接地良好的防护网
防护网与裸线之间,应至少距离1m,并悬挂明显的警示牌或信号灯
炉身附近的电气设备,应安装防护罩或栏杆
炉前设备的电缆线,应有防机械损伤和防烧毁的措施
6 整流设备应当保持清洁,运转中的火花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电气设备的温度不应超过允许温度
7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根据技术条件接地或接零
高构筑物应有防雷击措施
8 上料系统设备的启动或停止关系到前后设备时,应根据工艺设备的要求安装联锁装置
联锁装置的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应从系统终端设备开始,逆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启动; ——停车与启动顺序相反,先停供料设备,然后从供料设备系统的始端开始,顺物料输送方向依次停车; ——系统中某一设备发生故障时,它前面的所有设备应当立即自动停车,而后面的设备应继续运转,直到料空为止,以防止带负荷启动
其余的机电系统,也应按上述要求设计
9 动力、照明、通讯等电气线路,不应敷设在氧气、煤气、蒸汽管道上
10 厂(车间)内应当设置: ——工作照明:凡是有操作人员工作和来往的地点及设备运转点,均应设置工作照明; ——事故照明:工作照明停止可能出现误操作和容易出事故的地点,应当设置事故照明; ——检测、修理照明:需要常常检测、修理设备的地点,应当设置检测、修理照明
行灯电压一般不应超过 36V,在金属容器内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