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钻的安全使用1、作用和组成 煤电钻是直接用电能为动力,连续地旋转切削破裂煤体的钻眼机械。它主要由电动机、减速器、钎套筒、散热风扇,以及外壳、手柄、开关等组成。工作时的轴推力,全靠人工用手和胸部推顶产生。2、安全使用要求 ① 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 1%时,严禁打眼。 ② 每班使用之前,认真检查煤电钻的综和保护装置,进行 1 次跳闸试验,严禁拆掉插件板,甩掉其综和保护装置。 ③ 电钻电缆长度符合实际需要,不允许随意接长,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④ 必须湿式打眼,严禁干打眼。 ⑤ 扶钻人员,必须避开眼口方向,两脚前后分开踩在实底上。 ⑥ 打眼时不得猛推和肩扛;突然停电、停风、停水时必须停止打眼,撤出作业地点。 ⑦ 打眼过程当中,打眼工要来回窜动钻杆、排粉、防止断钎、伤人和卡钻事故。 ⑧ 开眼时,手扶钎杆处要配钎子套,严禁戴手套,要围好毛巾,系好衣扣和袖口,防止被缠绕。 ⑨ 电钻要匀速推动,不要用力过猛,禁止过负荷运转,以免烧坏电机,连续使用 30 分钟后,应暂停钻进,进行降温,使电机温升不超过 50℃。发现电钻有异响,应当立即停止钻进,找电工检查修理。禁止带电或正在操作时检查电缆和电钻。 ⑩ 打眼时发现有出水异状,温度忽高忽低,有明显瓦斯涌出,煤体松散等情况,应当立即停止工作(不要拔出钻杆),向上级领导汇报。钻眼结束后,先切断电源,再将电缆和供水胶管盘好,并与电钻放置在安全地点。严禁用电缆拖电钻和将电缆在尖锐物体上磨擦、缠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