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一、仔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上级安全指令,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的技术方针、政策、法规。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机电矿长领导下,做好机电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对机电范围以内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三、协助机电矿长制定全矿机电安全生产。负责组织技术改造、科技进展、设备更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季、月度生产计划,并从技术上实行措施保证计划完成。四、参加审查采区设计方案、矿井开拓方案及施工组织计划,从机电管理角度,提出相关的技术措施,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五、严格审批各项机电工程设计,组织讨论机电技术问题,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不断提高机电管理水平。六、组织编制和审批机电作业章程、施工措施,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杜绝无规程措施施工现象。七、常常深化生产一线,及时解决机电设备和各类保护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每月参加区队安全活动不得少于 2 次,下井个数在 16个以上。并负责检查分管范围以内工程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八、定期组织召开机电技术管理专业会议,开展科学讨论、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和技术沟通活动,从技术上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九、参加重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及现场恢复生产的组织指挥工作。十、组织编制机电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安全整改方案和灾害预防措施,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十一、搞好技术业务指导工作,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素养和分析解决现场问题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