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在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后及时有效的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汶上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特大火灾事故
特大火灾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10 人以上;重伤 20 人以上;受灾 50 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 100 万元以上,或其他社会影响重大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一)设立汶上县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总指挥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消防大队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广电局、网通公司、公安局治安大队、交警大队、消防大队有关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事故的发生地乡镇负责人担任
(三)指挥部下设 5 个组
1、灭火指挥组
由县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制定具体救援方案,安排各参战力量,指挥火灾现场扑救,了解掌握火情,调集扑救力量,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
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警大队及受灾地派出所组成,负责灾害现场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车队的道路畅通,疏导围观群众,维持现场秩序
3、勤务保障组
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了解掌握扑救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扑救行动所需经费预算,指导救援物资的运输和调配,落实参战人员的生活和医疗保障
由县公安局秘书科、调度科、宣传科和消防大队组成,负责及时了解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收集扑救行动的有关信息和资料,撰写情况快讯和工作报告,负责对外信息发布
5、善后工作组
由当地乡镇政府、村居和民政局、劳动局、消防大队和有关保险机构组成,负责及时了解掌握火灾的基本情况和波及范围,尽快查明火灾原因和火灾损失,拟定火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