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合理经营、安全的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对特别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别管理的管理规定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过程
4、责任:门店质量负责人、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定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是指含麻醉药品、麻黄碱及瘦肉精、地芬诺酯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物
1、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的管理5
1 严格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有关规定,处方药凭处方销售
销售复方地芬诺酯片、复方甘草片等严格凭处方销售
2 发现异常情况时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2 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管理5
1 门店必须在处方柜内设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专柜,并有明显标识
2 将单位剂量麻黄碱类药物含量大于 30㎎(不含 30㎎)的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列入必须凭处方销售
3 销售非处方药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对其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予以登记,一次销售不得超过 2 个最小包装,不得开架销售含麻黄碱复方制剂,设置专柜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药品名称、销售数量、生产企业、生产批号、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至少保存 5 年
4 销售过程当中发现异常情况时,查明原因并分析,若与上季度同期销售数量超出 50%以上应报药监部门和公安机关
5 未入网及未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的,一律不得销售
6、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管理的供应,应当凭盖有医疗单位公章的医师处方销售,每次不超过 2 个最小包装,并有审方、调配、复核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出,处方一次有效,处方应留存 5 年备查
销售过程当中必须凭身份证销售并登记
7、配送来货中如有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