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一)分管生产工作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生产工作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对本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全部责任,向总经理负责
仔细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生产副总经理分管部门、个人所从事的本职工作负安全领导责任
对所分管的设备、设施、建设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转负全部责任
(三)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目标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四)对生产系统各级人员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负责进行检查
(五)主持编制“两措”计划、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并负责监督实施
(六)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
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重大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要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完成
(七)就分管工作常常听取安监部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
(八)参加或主持(总经理不在时)本企业每月 2 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定期的安全生产碰头会,及时确定解决安全生产过程当中存在的不足
(九)常常深化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的情况
参加分管单位每周 1 到 2 次安全活动
每月参加一次安全分析活动,进行 1 次生产现场巡视
(十)根据《调规》的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
主持或委托他人对构成设备一类障碍、人身轻伤的事故进行调查,对事故做到“四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员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十一)推广、应用现代化手段,搞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根据生产、施工需要,及时组织供应质量合格、数量充足的物资,并建立健全、严格的保管、领用制度
(十二)贯彻执行检测、修理现场的标准化标准化作业,推广使用现代化的安全工器具
(十三)积极开展危害员工作业环境的治理工作,使之符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