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车间消防安全章程规定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人员及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正常﹑顺利进行,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及规定,请各部门仔细严格遵守执行:1.每隔半年组织 1 次全厂人员实地消防演习2.每季度组织全厂干部﹑保安人员进行实地灭火演习3.保安队长负责全厂之消防安全工作,监督与实施消防安全工作4.全厂人员下班后,值班保卫必须巡检整个车间安全情况,并作巡检记录,假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上报与处理5.厂区﹑宿舍如需电﹑氧焊时必提出申请,填写动火审批现任卡,经过上级主管签准后,方可动火作业,在动火作业过程当中,必须要有防火器材(灭火器﹑水),动火后,需留人清理动火地点,如无任何异常情况,作业人员方可离开动火区域6.消防安全负任人每天不定时巡检车间﹑宿舍,发现安全隐患应快速进行处理,如不能处理之安全隐患,必须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每天之巡检报告作好记录,并于次日 9﹕00 钟以前交行政部7.每季度组织全厂干部﹑办公室人员﹑保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训练8.严格根据消防规定设置消防器材﹑应急设施,并每天进行保养与维护,其维护工作由生产单位之组长安排人员实施9.加强工伤管理工作,要求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按章作业,严禁违规违章作业,仔细落实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杜绝事故的发生10.仔细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1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之消防安全责任人,实行谁主管生产必须负责安全之原则。12.所有特别工种(电工﹑焊工)必需持的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