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一般防火、防爆措施发电厂、110kV 及以上变电所场地的重要道路应建成环形,并应有道路与主要建筑物和消防队(所)连通
电力生产设备或 7 场所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如空气呼吸保护器等
,现场消防设备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护充足和干燥
消防砂箱和消防铲、斧把上应涂红色
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应独立
消防用水茂与其他用水合用时,要保证在其他用水量达到最大流量时,仍能通过全部消防用水量,并符合消防水压力的要求
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
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若现场需使用电炉,必须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加强管理
生产现场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入在废棉纱人并定期清除
严禁乱扔用过的擦拭材料
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需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密闭的容器内,并 5 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柜箱内
不宜用汽油洗刷机件和设备,不宜用汽油、煤油洗手
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
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
充油、储油设备不应渗、漏油
油管道连接应牢固严密,严禁使用塑料垫和橡皮垫
在高温附近的法兰盘和接头处,应装金属罩壳
热管道保温层应完整,当油渗入保温层时应快速进行处理
油管道附近的热管道应尽量不布置在高温蒸汽管道上方
生产现场不应积粉尘
对热管道、电缆等部位的粉尘,应该制定清扫周期及时清扫
在高温设备、管道附近宜搭建金属脚手架,若搭建竹、木脚手架时应采纳防火措施,工作结束后及时拆除